百香果女孩案-药家鑫的重演

作者/南律师

殚精竭虑终为子,可怜天下父母心—-慈禧

背景

2018年广西杨某奸杀十岁女童。一审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二审广西高院认为,杨某父亲规劝陪同杨某到公安机关投案,投案后如实供诉犯罪事实,属自首,杨某的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至关重要的作用,依法对杨某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并限制减刑。(限制减刑并非不减刑,死缓考验期后依法会减为无期或有期,如减为无期服刑不少于25年,如减为有期服刑不少于20年)

2010年,某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驾车将张妙撞倒并连刺数刀致被害人死亡,药家鑫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自首。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立即执行,二审维持原判。

为什么我要说百香果女孩案是药家鑫案的重演,从目前报道来看,其实这两个案件有多处相似,但有两个非常重要的点,即1均是父母劝说陪同自首;2网上舆论均要求死刑立即执行。

罪责自负确实是中国刑事司法的基本原则。然药家鑫案,人是社会性的,从经验层面上,刑罚必然会波及、连累他人。夏俊峰的儿子幼年丧父,药家鑫的父母晚年丧子……但这也种波及、连累,实际上也能起到遏制犯罪的效果,罪犯有可能会因不想连累家人停止犯罪,家人为了不被连累可能阻止犯罪,父母为了子女不犯罪也会施以更好的教育。

药家鑫案起诉书_药家鑫案分析_药家鑫案

我反对废除死刑,我对本案的强奸犯/凶手深恶痛绝,我希望他死。但我同情他的父母,我不忍心他们的晚年变成黑暗的没有尽头的洞窟。我的爷爷奶奶曾晚年丧子,我亲眼看到他们整日依靠着门框哭泣,过年时我们家没人敢去爷爷奶奶家门上贴对联。我相信广西高院的大法官留凶手一命也并非对凶手的宽恕,而是对他父母的仁慈。

死刑可怕吗?刑罚的威慑力并非来源于惩罚的严厉,威慑力主要来自案件侦破率和实际惩罚率。朱元璋将贪官剥皮充草,大明却因腐败而亡。如果贪污者50%以上都能被惩处,便不会再有贪污腐败。

药家鑫死后,央视采访过被药家鑫杀害的张妙的父亲。央视:药家鑫被执行的那天药家鑫案,很多人都挺高兴的,但我不知道您是一个什么样的(感受)?张妙之父:我也高兴,但是我再一想,对他妈他爸也是觉得有点同情。我对你说个实话,我还有两个孩子,我还有依靠,药家现在没有一点依靠了……我不知道药家鑫他妈他爸咋想。药家鑫有罪,但他父母没有犯罪。

结语

作为一名律师,我也并非赞成父母在者一律免死,一律仁慈。只是希望父母陪同自首,且自首后对于案件侦办起到重要作用的,能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仁慈。

全文完,感谢您的耐心阅读,如果喜欢请点个在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