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日报讯(记者 张剑峰 通讯员 吕静)驾驶长途大巴因超载获刑?近日,宝安区人民法院对驾驶长途大巴往返深圳与徐闻的林某处以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的处罚。这起判罚也是我市第一起因超载获刑的判决。

福田站 福田口岸_福田客运全封闭三轮车_福田客运站

2016年2月4日18时30分许,林某驾驶大型长途客车从深圳福田客运出发去徐闻。在福田客运站出发时搭载了13人,出了客运站后,车上乘务员通过电话“约来”一批乘客上车,在车开到宝安后又拉了2人。19时30分许,林某驾驶的客车行驶至107国道沙井客运段时,被宝安交警大队民警查获。

福田站 福田口岸_福田客运站_福田客运全封闭三轮车

经核查,该车核定载客人数为36人,实际载客人数55人,实际载客人数超员19人。据林某交代,在站外兜的乘客所付的票款与客运站内购票价格一样,都是300元人民币。该车的老板会对超载一人给予15元的奖励,由两名司机、两名乘务员分得,林某可以分得3元多。

福田客运全封闭三轮车_福田站 福田口岸_福田客运站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入危险驾驶罪。

福田客运全封闭三轮车_福田客运站_福田站 福田口岸

法院认为,林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福田客运站,其具有认罪、认罚的从轻情节。遂判决被告人林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福田客运站,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该案也是深圳首例因严重载客而被判决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案件。

福田客运站_福田站 福田口岸_福田客运全封闭三轮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