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乐器是“人的延伸”,口传性是传统器乐的基本属性。为此,对非“书面—乐谱”存承的少数民族传统器乐而言,“表演”既是奏乐过程,亦是创乐过程,故“表演”应成为传统器乐研究的中心词。少数民族社会文化中的器乐通过其表演,与他们所生存的自然环境、社会文化相连,并在音乐生活中往往与其他地方音乐表现形式同构为一体,成为地方音乐整体的组成部分。在传统器乐音乐的基本属性中,物质的器与非物质的曲目、奏技、风格构成四层关联整体。民族器乐的现代化,便是其舞台化、专业化过程,它造就了一件乐器的传统与现代两张面孔,两者之间充溢着涉及传承、改革、消亡、创新、发明等命题。少数民族器乐研究,既要关注传统的这一面,亦要重视现代的那一面,更要重点关注两者间的关联,尤其要重视传统在当代表演实践中的变迁,并对传统器乐在当代非遗领域和舞台实践中的复兴、再演释及其内因和外因进行深入研究。

关键词:表演;中国少数民族器乐;口传性;现代化;变迁

作者简介:博特乐图(杨玉成,1973年生),男,蒙古族,内蒙古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呼和浩特 010000)。

刊载于《音乐艺术》2022年第4期,第31-41页。

*连载

(续)

(五)乐器于人的延伸

无论演奏哪种乐器,人的身体必然参与其中。乐器是人身体的延伸,“身”与“器”在表演中同构。蒙古、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民族长篇史诗、说唱音乐、叙事音乐演唱中都有“以奏代唱”的现象:艺人自奏自唱,遇到句末长音时,常常腔停琴接——用乐器奏出本应由唱腔唱出的长音旋律。在长篇史诗的演唱中,艺人有时遇到思路卡顿、唱腔中断等情况,这时艺人就用演奏来补充唱腔卡顿的遗落空位,腔停却乐续,保证表演的照常延续。当代创作音乐中虽有类似处理,但其目的是造成某种艺术效果,而口传音乐中的“以奏代唱”,是出于表演的需要,是“唱奏同构”的体现。

还有一些少数民族乐器,俨然是“长在身上的器官”。如,流传于许多少数民族当中的口簧,演奏时把乐器与口腔“对接”在一起,通过口腔的张合、舌头位置伸缩变化来获得音高变化,其实是口腔气流与簧片同构,达到共同振动的结果,再以手指拨动琴体打出节奏就生成了音乐。蒙古族冒顿潮尔、哈萨克族斯布斯额都是“身-器同构”的典范:用嗓唱出类似呼麦的固定低音声部,同时在此基础上用笳管吹出旋律声部,人声与管声叠合在一起,组合成奇妙的多声音乐。冒顿潮尔演奏者们曾告诉笔者,潮尔没有规范的形制和制作标准,音孔及孔距等都根据演奏者自己的习惯喜好确定。安达组合成员、青年潮尔艺术家青格乐,平常演出时用两把冒顿潮尔:一把是传统草质冒顿潮尔,是用来独奏的;一把铜质匀孔冒顿潮尔,是他自己研制,用在乐队表演中。安达组合一场专场演出,一般有十三四首不同体裁、不同调高调式和不同风格的作品,青格乐一把铜管冒顿潮尔就能从头到尾完成所有作品的乐队伴奏。究其原因,与冒顿潮尔特有的演奏特征有关:嗓、口腔与笳管“对接”在一起,组合成“嗓+口腔+笳管”的总体“管长”;笳管的长度和音孔的位置是固定的,但演奏者通过笳管与牙齿对接位置及口腔、舌位的变化来改变“嗓+口腔+笳管”总长度和宽窄来获得相应音高。因此,全音、半音甚至更细微的音高变化,对冒顿潮尔演奏来说,是很轻松的事情。诚然,少数民族器乐表演中的“身-器同构”现象十分普遍,其形态各异、表现形式多样,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领域。

(六)表演研究的“器、曲、技、风格”四个层面

器,指乐器的物质构成,对音乐的意义有两个层面:一是功能性的。乐器本身的材质、形制、构造,决定了音色、音质、音量、音域,以及音关系的基本属性。二是标志性的。如,学界谈到马头琴与潮尔[10]的区别时说:马头琴,琴首有马头,琴箱为正梯形,与之区别,潮尔无马头,琴箱为倒梯形等云。其实,琴首有无马头或琴箱是正是倒,属于表层因素,对乐器的音色、技法、风格的影响微乎其微。但马头琴之所以谓“马头琴”,是由于琴首雕有马头。也就是说,一些符号性因素往往是附加性的,它虽然对该乐器“音乐”本身的影响微乎其微甚至无关紧要,但它对该乐器有着关键性的标志作用。在表演中,“曲”和“技”是一个整体,表现为器乐的“非物质”性。其中,曲目通过表演呈现为声音少数民族乐器,是表演的结果,技艺则是表演得以展开的系统,它具有高度程式性、模式性特点。物质的“器”与非物质的“曲”和“技”,指向超作品、超表演的“风格”。“风格”是一种文化传统中一门乐器、一种音乐所具有的相对恒定的表现因素少数民族乐器,呈现为有关某一音乐的稳定性印象,它承载了某一特有的音乐审美,是一个民族音乐个性的表征。反过来,风格通过每一次的表演、每一首乐曲而不断得以彰显。因此,“器”是物质之表层,“曲”和“技”是非物质中层,“曲”和“技”通过表演在“器”之一层上相连接,“风格”则是“器”“曲”“技”物质与非物质因素指向的深层内涵,它是投射于表演上的有关某一音乐的恒定印象。

把器乐研究从乐器本身及曲目,转向对表演的关注,通过“奏乐”行为的观察来了解不同民族、不同人群特有的音乐思维与行为方式,进一步揭示器乐及“奏乐”在该民族传统中与其他文化因素之间的关联,是走进各少数民族音乐世界的有效途径。

二、一件乐器,两张面孔:中国少数民族器乐的当代变迁

当下的少数民族器乐研究不得不面对这样的尴尬:呈现在舞台上的“传统乐器”,其实大都经过了“改良”和“改造”,所谓的“原生态”其实是改头换面的“新传统”,甚至是披着“传统”外衣的新发明。于是研究进一步发现,许多所谓传统乐器,原来有“传统的”和“现代的”两张面孔。

一件乐器的两张面孔,其背后的动因正是70余年来的“现代化之手”。举个例子:历史上,火布思这件乐器,曾有文献记载,并在蒙古族人民当中广为流传。[11]新中国成立后,内蒙古文艺工作者发现这件曾经风靡草原的乐器已经失传。于是,20世纪60年代开始,一些专家尝试对火布思进行复原。其中,高·青格勒图先生从1976年开始研制,1989年试制出第一把新型火布思[12],得到业界认可,被广泛推广,成为当代内蒙古自治区民族音乐舞台上不可缺少的一件乐器。新型现代火布思,跟《元史·礼乐志》《大清会典图》等文献中有关火布思的描述,以及清《紫光阁赐宴图》、清《塞宴四事图》[13]等图文资料和清末喀喇沁王府乐队中火布思照片[14]和所存实物[15]有很大差别,其箱型琴箱、四根弦、有品,定弦与中阮相同,故有不少人认为现代火布思是中阮的翻版。可见,现代火布思与传统火布思是同一件乐器的两种不同形态。再以马头琴为例,现在人们经常看到的马头琴,其实是经过了多次改革后的产物。从制作材质、乐器形制到定弦、演奏技法、曲目等,都进行了大量的改革。如,用木面琴箱替代过去的皮面;用尼龙弦替代马尾弦;用提琴式的弓子替代过去短而松的马尾弦弓;用反四度定弦统一了原来民间正四度、反四度、正五度等各种定弦关系,并把定弦音高统一到反四度g—c1;借鉴小提琴、二胡等乐器的把位概念、指法、弓法,发明了快弓、长弓、顿弓、碎弓等弓法以及相匹配的演奏指法系统。同时,独奏曲、合奏曲、协奏曲等创作作品成为主流,即便是传统作品亦都经过了精心编创。[16]可以说,改革后的马头琴,实现了从头到尾、由里及外的改头换面。类如火布思、马头琴的情况,在当代中国少数民族器乐中十分普遍。如今的许多所谓的传统乐器,很多人已经不知道它原来的样子了。因为,许多乐器经过改革和舞台化发展,以脱胎换骨的新面孔展现在现代人的面前,而它的传统面孔却被人们忘记了。

总之,传统器乐的现代化是以舞台化为目标,根据舞台表演的要求,依照舞台表演的规范,对传统乐器的形制、曲目、技法、风格进行改良改进。如,通过加大音量,适应舞台演出;通过定弦、音高的调整,实现对现代乐队的融入;通过音色的纯化、柔化,加强与乐队的融合;通过演奏技法的改革创新,适应现代风格作品的演奏;通过创作新作品,满足舞台表演的需要;统一演奏规范、编写教材来建构推动现代教育传承等。可以说,舞台化的根本问题,是表演的问题——即传统乐器如何在现代舞台上表演的问题。传统器乐的舞台化,显然不是简单地把某件乐器搬上舞台演奏的问题——登上舞台、适应现代,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解构—重构”过程。这一方向和过程,导致了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器乐的当代变迁,结果造成一件乐器的“两张面孔”。

诚然,今天人们所看到的传统乐器,大部分都不是原真的传统,而是传统的“第二张面孔”。正如著名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所言:“传统可能完全以一种非传统的方式而受到保护,而且这种非传统的方式可能就是它的未来。”[17]改造的甚至发明的“新传统”,取代了原本的传统而呈现在世人面前,甚至成为该乐器的标准形制和合法存态。因此,当今的少数民族器乐研究,需要承认传统与“第二种传统”的存在,并需对两者关系进行辨析梳理,厘清哪种是原本的传统,哪种是变迁的面貌,更要捋清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其背后的原因和动力是什么等问题。

中国少数民族器乐“一件乐器、两张面孔”是中国社会文化现代化变迁的结果。进一步讲,现代化不仅造成了少数民族器乐传统与现代两种存态,同时导致其存承方式的以下4种状态。

一是在民间社会中仍然以传统形式存续承传。如,冬布拉、四胡、潮尔、白族三弦、都塔尔、艾捷克,以及各民族的口簧、口弦等,这些器乐或许它们已衍生出“第二张面孔”,但它在民族社会生活中仍然保持着其传统形制、传统形式、传统功能——以它原本的“第一张面孔”存承。

二是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少数民族器乐走向衰微甚至消亡。在各少数民族器乐文化中此类例子不少。关注这些濒危或失传的器乐文化,不仅是器乐史研究课题,亦是当代应用民族音乐学重点关注的领域——通过对其历史的研究,揭示其原本的面貌,可通过“逆向重建”[18]的方法,可使失传的古乐重新奏响。

三是与前面第一、二种情况有关,在现代化潮流中,一些民族依据历史、根据当下需要,“发明”出新的“传统乐器”。这些“发明的传统”,其绝大多数已经深深嵌入到当代生活世界,并被勾画成历史的和真实的遗产,被认同为在其文化中不可割、不能弃的传统资源。如前述火不思、马头琴等就属于这种情况。对此,研究不必纠缠于辨别真伪,以及对其正当性、优选性的争论,而应把这种“传统的发明”视作是传统文化现代化发展中的必然现象,进一步观察其“发明”与“建构”的过程,进而揭示背后的原因,探讨这些“新传统”与原本形态之间的关联。

四是一部分少数民族乐器,如马头琴、四胡、三弦、雅托嘎、伽倻琴、冬布拉、艾捷克、都它尔、瓢琴、芒筒等,在新的社会文化语境下,实现了舞台化、专业化转型,成功融入现代社会及民众生活中,同时形成了各自传统的和现代的“两张面孔”。笔者认为,传统乐器的现代化只是一定程度上的西化。如传统乐器的改革以舞台表演为目标,作品创作以西方作曲技法为规范和模板,它的表演也要适合现代舞台的演出规范和需要。传统器乐的现代化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这里不拟进一步展开。总而言之,它不只是形制的改革,而且还涉及作品、作品的创作模式及由此导致的表演方式和音乐风格的改变。

总之,少数民族器乐现代化变迁的动力根源,与“表演”问题相关。即,如何把那些在自然环境、民俗生活里演奏的乐器,搬到现代舞台上表演?是演奏家、传承人、作曲家和学者的认识与实践问题。其实,传统与现代两张面孔,并非相互对立,而是两者间连贯联结。因此,我们既要重视传统的这一面,亦要关注现代的那一面,尤其要重点关注两者之间关联,回答那些在现代化变迁历程中的民族器乐,到底保留了什么?丰富了什么?摒弃了什么?改变了什么?加入了什么?其原因是什么?等一系列问题。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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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蒙古族古老的马尾二弦拉弦乐器,流传于内蒙古东部科尔沁地区,四度定弦,主要用于史诗伴奏。参见博特乐图:《“潮尔—呼麦”体系的基本模式及其表现形式——兼谈蒙古族呼麦的保护》,载《中国音乐学》,2012年2期,第15-20页转第14页。

[11] 乌兰杰:《蒙古族音乐史》,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8,第186页。

[12] 《中国民族民间器乐音乐集成·内蒙古卷》,中国ISBN中心,2001,第729页。

[13] 《塞宴四事图》是一幅有关清内府的珍贵影像史料,描绘了乾隆皇帝举行盛大宴会的场面。画中的“什榜”乐队编制由笳、火不思、四胡、口弦等蒙古族乐器构成。

[14] 魏世夫:《喀喇沁王府乐队的音乐特点》,载《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8期,第227页。

[15] 《中国民间器乐音乐集成·内蒙古卷》彩页。

[16] 博特乐图:《现代化语境下长调、马头琴、呼麦变迁之比较》,载《中国艺术时空》,2019年第6期,第51-58页。

[17] 安东尼·吉登斯:《失控的世界》,周红云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第42页。

[18] 内蒙古艺术学院科尔沁英雄史诗研究团队,便与七山、金钢、海青等民间说唱艺人合作,利用已故史诗艺人布仁初古拉的录音,使已经失传的科尔沁潮尔史诗(蟒古思因·乌力格尔)恢复活态演唱。(参见李佳音:《口头传统的“逆时态”传承——布仁初古拉“十八部蟒古思因·乌力格尔”到七山“北斗七星神灵”系列史诗的“传承”过程闻录及阐释》,载《中国音乐》,2020年第4期,第71-78页转第1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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