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药蛋派_山药蛋派的山药蛋_山药蛋派又称什么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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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惠州文脉》9月2日版面图

闲话秋分

□戚思翠

“暑退秋澄气转凉,日光夜色两均长。银棉金稻千重秀,丹桂小菊万里香。”当代诗人左河水的《秋分》将秋分节气描绘得生动逼真、淋漓尽致。北宋文学家谢逸在《点绛唇·金气秋分》中记载道:“金气秋分,风清露冷秋期半。凉蟾光满。桂子飘香远。”今年的阳历9月23日是秋分节气,也是我国的“农民丰收节”。

秋分是24节气中第16个节气,它似一把剪刀,将秋天裁成两半。“乾坤能静肃,寒暑喜均平。”夏末的热烈和中秋的凄凉被太阳的视线平分成一种清淡。古籍《春秋繁露》中记载:“秋分者,阴阳相半也,故昼夜均而寒暑平。”按照我国古代以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为四季开始划分春夏秋冬,秋分之日位居于秋季九十天的中间。《月令七十二候集解》:“分者平也,此当九十日之半,故谓之分。”

我国古代秋分亦有三候:“一候雷始收声;二候蛰虫坯户;三候水始涸。”古人认为,雷是因阳气盛而发声,秋分后阴气开始旺盛,故不再打雷;由于天气变冷,蛰居的小虫开始藏入穴中,且用细土将洞口封住以防寒气入侵;秋分后降雨量开始减少,由于天气干燥,水汽蒸发快,所以湖泊与河流中的水量变少,一些沼泽及水洼便处于干涸状态。

秋分曾是传统的“祭月节”,古有“春祭日,秋祭月”之说。据史书记载,早在周朝,古代帝王就有春分祭日、夏至祭地、秋分祭月、冬至祭天的习俗。其祭祀的场所称为日坛、地坛、月坛、天坛。分设在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北京的月坛就是明清皇帝祭月的地方。《礼记》云:“天子春朝日,秋夕月。朝日之朝,夕月之夕。”夕月之“夕”,指的就是夜晚祭祀月亮。因为每年的秋分之日不固定,所以不一定能碰巧赶上圆月。而祭月无圆月则大煞风景。所以,后来人们将“祭月节”由秋分调到中秋节了。谁有这权?没记载。

农谚云:稻黄一月,麦黄一夜;秋分无生田,准备动刀镰;白露秋分夜,一夜冷一夜。秋季降温快的特点使“三秋”(秋收、秋耕、秋种)大忙显得格外紧张。所以,民间还有一句俗语:“秋忙秋忙,绣女也要出闺房。”秋分时节,正值秋收之际,秋收作物主要是稻谷、玉米、棉花、烟叶、芝麻等。要及时抢收秋熟作物,避免遭受早霜冻和连阴雨的危害。唐代诗人李绅《悯农》一诗言:“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南宋诗人辛弃疾在《夜行黄沙道中》写道:“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秋分到了,天亮得比以前迟了,这样的节气最适宜晨练。《素问·四气调神大论》中说:“秋三月,早卧早起,与鸡俱兴。”早睡早起,锻炼身体,秋分时节,最宜养生,也最能静心。秋分到了,开始秋补了,粥补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似乎没有一个节气比秋分更适宜喝粥了。南瓜红了,豆类、花生也颗粒饱满,种得早的红薯,也可以煮来吃了。这是田园犒赏农人的季节,也是最适宜休养生息的季节。做一份南瓜粥、赤豆花生粥、红薯粥等,都是很不错的选择,吃得人身上汗津津的,通身暖意,就不在乎秋凉了。

秋分是初秋和深秋的“分水岭”。初秋还是树木葱茏,枝繁叶茂;深秋则是风声萧瑟,落叶缤纷。所谓秋分,平分秋色。宋代高宗秘书监李朴的《中秋》诗云:“平分秋色一轮满,长伴云衢千里明。”由缺到满是缓慢的,但一到满其实便开始走向缺,平分秋色其实只是一瞬间,看不见的细小缓慢的盈亏消长在每一个瞬间进行。秋天是四季当中的第三个驿站。秋分,恰如中年的人生况味,是“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还是“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无论是满载而归的“大富大贵”还是两手空空的“囊中羞涩”,都已到了省悟之时。凡事要看得开、想得透,修身养性,含蓄内敛,使自己的人生更加丰富而华美。

秋分,秋高气爽,秋水沁凉,落花随意,叶染疏黄。斟一盏清茶,品一瓣心香,默数漫延时光,优哉游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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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屋春秋 汤青 摄理塘

□夏杨

那日你放飞的白鹤

还盘桓在高山雪线之上

它飞过天空之城

飞过仁康老屋

却至今无从归处

天空洒落翅膀的影子

在戈壁,在草原

只看见白色的云朵

和黑色的牲灵

只听见婉转的轻鸣

和寂寂的风声

从拉萨到理塘

在雪山之巅

经幡、塔林、梵歌、香烟

涌动的人群中

哪个会是你?

磕长头,转经筒

你心中默念着情歌

万千次回味

指尖所及,有没有感受到

那一丝温暖

走出雪域高原

你已然隐身于红尘巷陌

众生、诸佛,都寂然无声

当我看见、听见

或者想见

是否,就能遇见你

外婆的酸梅汤

□任彩芸

时值初秋,南方的天气仍很燥热,此时一碗冰镇酸梅汤最能熨平我的心灵。提及酸梅汤,我喝过最地道的滋味,是出自外婆的巧手。一碗下肚,仿佛来到凉风习习的避暑山庄,使我顿感舒畅。

小时候,我常坐在厨房的小板凳上,饶有兴致地看着外婆熬煮酸梅汤。只见外婆娴熟地拎起角落里的瓶罐,揭开盖子,依次取出烟熏乌梅、洛神花、山楂片、陈皮、甘草、桂花、冰糖。将除了桂花和冰糖以外的材料用清水冲洗一遍,倒入砂锅里,加水浸泡半小时。接着,用大火煮沸,再改用小火慢熬半小时。锅里“咕嘟咕嘟”的声音萦绕耳旁,氤氲的白气从锅盖的小嘴儿飘出,扑鼻的是一阵淡淡的中药味。我喜欢这种味道,于是深深呼吸着,妄图把它永远储存在我的胸腔。酸梅汤在锅里翻滚着,而我依偎在外婆怀里,听她讲娓娓动听的故事,享受她手摇蒲扇带来的微风。

待熬煮好了,外婆先把冰糖放在搪瓷汤盆里,再垫上一块白纱布,接着倒入熬好的酸梅汤,把材料留在砂锅里,然后用筷子来回搅拌至冰糖融化。我以为已经熬煮完了,却看见外婆马不停蹄地往砂锅里加两碗水,大火煮沸后用中火煮一会。煮好后再与第一回煮的酸梅汤混合,撒上一小撮桂花,自然放凉。我趁外婆歇息,问道:“为什么要熬煮两次呀?”外婆摸了摸我的小脑袋,眼睛笑成一弯新月,答道:“这跟熬中药是一样的,分为头煎和二煎。熬煮两次再混合,味道才醇正。”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以前还没有冰箱,所以,等酸梅汤晾得差不多了,外婆便从井里打上一盆井水,将盛有酸梅汤的盆置入井水里。井水凉丝丝的,冰镇效果可与冰箱媲美。我在旁边眼巴巴地等着,咽了咽口水。终于冰镇好了,外婆给我盛上一碗。只见酸梅汤色泽红亮,如红宝石般耀眼夺目。我赶紧咕咚咕咚猛灌一大口,冰凉振齿,酸酸甜甜。酸梅汤下肚后,舌头还回转出清凉的甘味,舒坦极了!我心满意足地跑去外面疯玩,但仍惦记着家里的酸梅汤,时不时溜回去再喝一碗。

如今离家多年,每当酷热难挡,我总会想起外婆,想起那碗酸酸甜甜的冰镇酸梅汤。偶尔有空时,我也会按照外婆的法子,熬一锅酸梅汤。城里没有井水,我便把酸梅汤放冰箱里冷藏,盛出来时还会放些许冰块,用勺子慢悠悠地搅拌,冰块撞击的声音总会让我想起那句“世间情动,不过盛夏白瓷梅子汤,碎冰碰壁当啷响”,多美好的声音啊!

细啜一口冰镇酸梅汤,慢慢咂摸,就好像走进岁月深处。恍惚中,慈眉善目的外婆,就在眼前。我知道,自己之所以念念不忘外婆做的酸梅汤,是因为汤里融入了外婆浓浓的爱意!它总能让我回想起和外婆在一起度过的温暖时光。

一院薄荷香

□刘希

繁星满天的夏夜,坐在弥漫着薄荷清香的院子里,喝着薄荷茶,吃着薄荷饼,耳边是蛙鸣蝉噪,眼前是慈爱的双亲,这样的场景,是我对夏天最深刻的记忆。

几年前,母亲听闻薄荷清热降火的效果好,从一个远方亲戚那儿弄来一盆薄荷,栽到了小院里,薄荷长势很快。母亲用来泡茶喝,感觉效果不错,便移栽了好几处。薄荷对水土的要求并不高,生命力极强,冬天貌似冻死了,但一到春天,又发出了嫩绿的新芽。稍微种那么一小丛,没几年便成了一大片,很快,我家院墙边角的地带,全部被薄荷占领了。

绿油油、青幽幽的薄荷,除了冬天,都活得生龙活虎,生机勃勃。随手一掐,满手清香,香味在空气中散开,光闻着这个味儿,就觉得生活很美好了,何况薄荷可以泡茶,摘几片新鲜的薄荷叶洗干净,用开水冲泡,一碗清新解暑的薄荷茶就做好了。喝上几口,满口生香。薄荷还可以用来煎饼,洗干净的薄荷切碎,放进面团里揉一揉,放锅里煎至两面金黄。吃上几块香喷喷的薄荷饼,心满意足。我喜欢刚刚掐过薄荷的院子,于是喜欢拿把小剪刀,咔嚓咔嚓,剪掉最上面的一小截,香味儿久久弥散,这样,我们在院子里乘凉的时候、吃饭的时候、闲聊的时候,都能闻到满院的薄荷香。

来我家的邻居发现,我家的蚊子比他家的少。这才惊喜地发现,薄荷还有驱蚊的作用。邻居们都知道了薄荷的好处,纷纷来向母亲讨要薄荷。母亲总是乐呵呵地扯好大几株,让他们拿回去种起来。母亲更加喜欢薄荷了,她还买来花盆栽了好大几盆,送亲戚,送朋友,四处介绍薄荷的妙处。亲戚朋友们喝上了薄荷茶,吃上了薄荷饼,院子里也种满了薄荷。薄荷不仅成了“友谊大使”,还成了“健康大使”。

我搬到城里后,母亲特意为我种了好几盆薄荷。薄荷放在阳台上,长势很旺。工作累了,倦了,我便去掐几片叶子,用开水冲泡,或是摊两个薄饼,当做下午茶,喝几口,吃几块,烦人的暑气与烦闷的心情烟消云散。薄荷茶、薄荷饼,让我的整个夏天都清凉起来。

但是,我还是想念那一院薄荷香。

想念极甚的时候,便驱车上百公里,兴冲冲地回家去,去遇见乡村里的夏夜,去遇见那一院子的薄荷香。一院的薄荷香,是家的幸福味道。

秋天是一本书

□曾正伟

如果说,四季是一套丛书,那么,秋天就是丛书中最精彩、最实用的一册。

《秋酣》,无疑是她最恰当的书名。金风送爽,丹桂飘香,深邃的天空传来一阵大雁的鸣叫,告诉人们一本名叫《秋酣》的快递到了。这本书,由秋风作序,菊花题名,雁阵做勒口,红叶作《后记》。手捧这本书,我们迈向季节的纵深。一阵秋风袭来,本想邂逅一片秋叶的我们,不料却和整个秋天撞个满怀。

菊花堪称书中的诗歌。金秋时节,各色菊花争奇斗艳,姹紫嫣红,它们红的似火,黄的若金,白的像云,橙的如霞……其形状也多姿多彩,有的甩出一根根金线,有的张开一把把花伞,有的像孔雀开屏,还有的像烟花绽放……其中,花瓣就是“诗句”,花型和花色就是“意境”,花香则是其“中心思想”。看到菊花,我们就如同读到了一首芬芳的诗作。

秋色是书中的散文。金黄的胡杨、火红的枫叶,不仅渲染了秋天的色彩,还深化了秋天的主题;圆圆的龙眼、尖尖的红菱,不仅给予人们以宝贵的物质馈赠,还给予人们以无边的精神享受。瓜果、蔬菜、肉食和粮食,分别像散文中的四个篇章,起到了“起”“承”“转”“合”的作用,引领着我们像欣赏美文一样欣赏秋天。

秋野是当之无愧的小说。白云蓝天、山川明月,倒映在水中,便构成了小说的环境;流动的水波、行走的落叶,仿佛小说的情节。丰收的玉米和花生等果实,则是小说中的主人公。在这部小说里,我们不仅可以欣赏到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还可以揣摩到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谁能说,秋天不是一个出色的作者!

秋声和秋味,则是书中一幅幅精美的插图。一来用于点缀山药蛋派,二来用于补白。漫步旷野,欢快的鸟叫、呢喃的虫鸣,都是最美的音符;走进果园,鸭梨的清香、苹果的芬芳,都是最迷人的味道。秋声和秋味的摄入,使每一页书笺都内容详尽、文图并茂。

皓月当空,万朵落叶奔来眼底;清风徐来,千般思绪涌上心头。站在季节的豁口,让我们手捧这部巨著,潜心琢磨,率性阅读,去领略书中的一川烟草、半江渔火、两行秋雁、一枕清霜……

过故人庄

□潘玉毅

唐代诗人孟浩然在鹿门山隐居时,曾应邀到一位老朋友的家中做客。这老朋友的居处风景极佳,“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面对良辰美景,久别重逢的老友把酒言欢,说着日常的琐碎家常,也谈及了田间的桑麻之事。临别时,两个人还定下了约期——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回到自己家中,诗人把这一天的经历写成了诗,是为《过故人庄》。

过故人庄,途经的是村庄,看到的是故人,留下的是故事。岁月蹉跎之后,我们的眼睛会跳过眼前的物事,浮现遥远的过去,情不自禁地想起某位故人、某段往事。

这便给人一种感觉,但凡一个人、一件事、一样物品牵扯了一个“旧”字,在人的记忆里就变得难忘起来。尤其当目之所及物是人非时,更是如此。

今日的高楼在从前可能是一片荒草地,可能是一片茅草屋,今日的康庄大道在过去可能是崎岖山路,可能是羊肠小道。也不知是哪一年,也不知是哪一日,这些记忆里熟悉的场景全都消失了。记忆里的溪水、河塘、房屋,都不见了,甚至连人说的话和说话的人也变得陌生了。可有时,我们又分明觉得,这过去的一切仿佛还在,时光和人,和地方,依然亲切。

仔细想来,大抵是因为我们曾经在这里生活过。曾经生活过,这个地方才有了特殊的意义。就像一个人,你与他有过交集,才会对他念念不忘,否则他与一个陌生人没有任何分别。这一点,于地方亦然,于物件亦然。

餐桌上的“隐者”

□张金刚

与诸多在枝头招摇的果蔬不同,“根茎菜”低调含蓄,堪称食材界的“隐者”。它们深居地下,最接地气,从耕种到收获,汲取土地营养、日月精华,在泥土中潜滋暗长,经历了怎样的自然嬗变,不得而知,任凭想象。

锹、铲、锄、镢,握在手中;俯身大地,如探宝一般,用最虔诚的姿势、最相宜的力道,挖将出来,大喜。呵!竟埋有这般宝物。虽是宝,但大抵有着其貌不扬、土得掉渣的外表,不施粉黛,体态臃肿,委实无法冠以帅哥美女之名,更与惊艳相去甚远。识货之人,却深谙其朴素之下的内涵与风味,愿意与之亲近一番,获得圆咕隆咚的温饱与熨帖。

亲近,最终是在餐桌。或囫囵洗刷,或施以花式刀法,采用腌、蒸、煮、炒、炖、烤、炸等烹饪技法,笑看这些出土食材完成“七十二变”,化作或平民或雅致的饕餮美味,滋养芸芸众生。

萝卜算是最水灵的,还涂了白、绿、橙、紫的清新彩妆,显得颇有几分姿色,深受青睐是人之常情。它们用一簇翠绿翠绿的缨子,昭示着蓬勃的生命力山药蛋派,还将健美的腰身挺了又挺,露出青绿光滑的脖颈,甚至雪白圆润的膀子,羞涩中透着些许野性。白萝卜、水萝卜、芥菜萝卜开放多了,倒显得胡萝卜矜持了,紧紧抠着土,深挖方可露出橙黄匀称的真容。

“萝卜响,咯嘣脆,吃了能活百来岁”,虽夸张了些,倒也道出了其“小人参”的身价。水萝卜、青头萝卜最宜生吃,且不剥皮,洗净,或直接拿缨子蹭掉浮土,“嘎嘎”狂嚼,微辣中略带微甜,清爽脆生;涮火锅间隙,上一盘“萝卜开会”败火清口,最是称意。

腌制泡菜,算得农家深秋一景。各种各色萝卜,堆成堆,排好队,静静候着。切块也行,整个也行,码在瓶坛罐缸中,借盐粒、作料在时间里浸渍、发酵,酸爽的“群英荟萃”便可从冬吃到春。数九寒天,百搭的萝卜与鲜美的猪肉、牛肉、羊肉清炖,窗外北风凛冽、雪花飞舞,屋内咕嘟咕嘟、香味弥漫,自是滋补养生的人间好时节。

相比之下,红薯就略显干巴了,但其祖先从美洲漂洋过海远道而来,在中国大地开枝散叶,生生不息,足见这位番邦小哥的无限魅力。一棵秧苗扦插入土,生出一根又分蘖数根藤蔓,在土地上匍匐蜿蜒,勾肩搭背,最终枯萎,将能量全聚在一嘟噜硕大的红薯之内。刨挖出来,圆滚滚,滚了一地。白皮白瓤的、红皮白瓤的、黄皮黄瓤的、紫皮紫瓤的,格外喜人。

我故乡一带,红薯一代接续一代,从未中断。春来,全村人育秧插秧;炎夏,全村人除草翻蔓;秋至,全村人挖薯窖藏;一冬,全村人做薯食薯。饥馑年代,红薯做了主食,填饱了胃,却噎住了喉,令老人们说起来就哽咽:“现在一提红薯,胃里还直冒酸水儿。”继而“呵呵”一乐:“喂小猪倒是很上膘儿!”

可我辈却将其奉为美味。如果嫌油炸或油煎腻了些,那生吃是个不错的选择,脆甜。最能激发红薯原香的是蒸煮和烧烤。掰开,鲜艳细腻的薯肉牵扯出丝丝缕缕的纤维与喷香,惹得口舌生津。煮粥时放入几块,满锅甜香。提取红薯粉,制成凉粉,凉拌消暑;制成粉条,炖菜下饭。最爱冬季火炉上、街巷里飘出的烤红薯的香味,似一根看不见的丝线,与我浸入了红薯因子的血脉相连,融成浓浓的乡愁,无论身处何地,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有相声中借谐音之趣抖包袱:“土豆哪里去挖?土豆郊区去挖,一挖一麻袋。”从中,我记取了土豆丰收刨挖之乐。土豆是名副其实的“种豆得豆”,一小块土豆顶一个芽儿,直接种入土里,便可长出翠绿的苗,开出粉紫的花,育出数枚丰满的土豆。有位老乡长住山里,说种了五百斤,仲秋会从施了羊粪的黑土地里刨出几千斤又大又面的土豆,得装很多麻袋,慕名进山采购者络绎不绝。

土豆在粮食界,居小麦、稻谷、玉米之后,排老四,足见其广受欢迎,是餐桌必备。蒸、烤、炒、熘、炖、炸、拌;或块,或丁,或片,或条,或丝,或泥;粗放也好,精致也好;原味也好,混搭也好,一种烹调一个风味,调和着寻常百姓一日三餐。土豆也是主厨刀功的“试金石”,“沙沙沙”切片,“哒哒哒”切丝,若细到可穿过针鼻,那定会赢得无数大拇指;若再烹饪出上佳土豆丝,绝了!

土豆,我们称其为“山药蛋”,土里生,土里长,也便用其命名极富乡土味儿的写作流派——“山药蛋派”。我吃了四十来年土豆,也正往“山药蛋派”努力着,更想退休归山种土豆,继续在大地上书写,把自己写进文中,“种”在山里。

我常对着土地出神,感叹其神奇与多情。这片普普通通、数代耕作的黄土地、黑土地、红土地,只要用心用力种管,就会欣欣向荣,就总会有收获,挖到宝,从无欺骗。

我曾跟在父母身后,种过,更挖过。曾“掘地三尺”,挖出修长的麻山药,蒸食、炒食或熬粥,或做出甜蜜营养的高烧麻山药解馋。曾在田埂、山野,顺着几蓬黄花、几根长秆,刨出一堆洋姜,搭配同是挖出来的萝卜、滴溜、芥菜、蔓菁,腌出酸脆爽口的佐餐小菜。曾从池塘淤泥里挖出节状的莲藕,切片,焯水,凉拌,如朵朵白花绽放盘中,养眼又养身。还有莴笋、竹笋、芋头、荸荠、人参……特别是那调味必备的葱、姜、蒜,虽永远只是配角,却总是最佳,将各种异味化于无形,只留美味在人间。

与时蔬易蔫易腐不同,根茎菜皮实得很,随便扔哪儿都可,若窖藏,味更美。即便它们只认温度、湿度,对季节判断失误,生了芽子,也不打紧,拿一块、数块泡入盘中、瓶中,不日便可生根,荣发,甚至开花,收获雅致的案头清供。试想,个把月内都有姜苗、蒜苗、红薯苗、土豆苗、胡萝卜苗陪你一起小憩,读书,发呆,是不是别有一番情趣,满心欢喜?

年复一年,种、管、挖、食,不由对这些根茎菜心生感恩与敬畏。它们在地下无声无息,孕育出人间风味,却从不居功自傲,永远向下,低至尘埃,埋进泥土,令大地活力充盈。经过百余天、几百天不见天日的潜心成长,修炼,升华,终有一天拱土而出,迎来“高光时刻”。做人,也当如此。

我格外享受在收获时节,甩开膀子,挥汗挖出这些土里精灵的美妙体验,怡心,静心,更养心。

走!一起扛起锄头,走向大地,挖出那人间风味,品飨这风味人间。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